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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防疫應變計畫

發布日期 : 2020-03-09
警政管理學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防疫應變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學校衛生法。
二、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三、傳染病防治法。
四、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五、中央警察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防疫應變計畫
貳、防疫措施
一、運用社群網絡辦理衛教宣導
(一)將傳染病的知識與訊息傳給全校師生,加深全體師生的危機意識,時時加以預防免於被感染。
(二)宣導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遵守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務必佩戴口罩並勤洗手。
(三)宣導全體師生加入疾管家LINE,使全體教師與學生了解疫情發展現況,並重申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並落實執行。
(四)宣導如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疑似症狀,且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或接觸者定義時,應撥打防疫專線1922,並依指示就醫。就醫時,務必告知醫師您的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群聚情形(TOCC),以提供醫師及時診斷通報。
(五)宣導提升自我免疫力:作息正常、充足睡眠、均衡飲食、適度運動、補充足夠水份、保持心情愉快等自我健康管理。
(六)宣導避免去人潮聚集之場所,避免與他人共食、共飲。
(七)若有發燒、咳嗽、肌肉酸痛、呼吸困難等症狀,應立即戴口罩及儘速就醫檢查治療。
(八)防疫處置原則:
1.自主管控,積極預防。
2.疑似病例,立即隔離。
3.確診病例,送醫治療。
4.即時陳報,監控疫情。
5.生病請假,不上班上課。
二、教職員健康管理
1.全體管理學院教職員(含兼任教師及研究助理)進行自主健康監測,每日測量體溫1次,並記錄,有異常(耳溫超過 38℃)應主動請假,不上班上課與戴上口罩就醫。
2.教職員工若有發燒(耳溫超過 38℃)、呼吸道症狀等上呼吸道感染或類流感症狀,應主動向單位主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治療。
3.本學院所轄各系所教職員若有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安排休假或限制從事照護或準備飲食服務,直至未使用解熱劑(如acetaminophen等退燒藥)且不再發燒24小時後,始可恢復工作。
4.要求管理學院所轄各系所,遵循請假規則及人力備援規劃,完善職務代理機制。
5.專兼任教師若發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相關防疫及健康管理措施標準需請假者,各系所應依「本校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處理要點」協助辦理調補課作業,以維護學生受教權。
三、兼任教師開學前之健康管理
1.由各系所於2月24日(週一)16時前(開學前一週)完成下列具感染風險人員之追蹤管理機制分類調查資料(調查表如附件),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訊息,採取相關防疫及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1確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者:如有確認個案者,不返校授課,實施強制隔離,俟康復痊癒後,再返校授課。
○2居家隔離(與確定病例之接觸者):不返校授課,居家隔離14天,俟無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授課。
○3健康關懷(無症狀且有湖北省旅遊史者):若有前往湖北省旅遊者,不返校授課,居家隔離14天,俟無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授課。
○4健康追蹤(中港澳入境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不返校授課,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俟無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授課。
○5自主健康管理(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者):不返校授課,由衛生主管機關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無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授課。
○6親友前往湖北省旅遊(工作)有接觸者:兼任教師不返校授課,在家自主健康管理。俟與親友接觸最後一日起算,若14日內無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者,第15日後方返校授課。
○7自我健康觀察(109年1月29日後,從中港澳入境〔含轉機〕者):不返校授課,在家休息,自入境日起算,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俟無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授課。
○8開學上課前仍有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者:不返校授課,俟無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授課。
四、部分時間研究生健康管理
1.由各系所於2月24日(週一)16時前(開學前一週)完成下列具感染風險人員之追蹤管理機制分類調查資料(調查表如附件),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訊息,採取相關防疫及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1確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者:如有確認個案者,不返校上課,實施強制隔離,核給公傷假,俟康復痊癒後,再返校上課。
○2居家隔離(與確定病例之接觸者):不返校上課,核給公傷假,居家隔離14天,俟無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上課。
○3健康關懷(無症狀且有湖北省旅遊史者):若有前往湖北省旅遊者,不返校上課,核給公傷假,居家隔離14天,俟無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上課。
○4健康追蹤(中港澳入境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不返校上課,核給公傷假,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俟無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上課。
○5自主健康管理(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者):不返校上課,由衛生主管機關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核給病假,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無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上課。
○6親友前往湖北省旅遊(工作)有接觸者:學生不返校上課,應提供親友在湖北省旅遊(工作)相關證明,審核通過,核給公傷假,在家自主健康管理。俟與親友接觸最後一日起算,若14日內無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者,第15日後方返校上課。
○7自我健康觀察(109年1月29日後,從中港澳入境〔含轉機〕者):不返校上課,在家休息,核給公傷假,自入境日起算,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俟無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上課。
○8開學上課前仍有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者:不返校上課,開立醫生診斷證明,在家健康自主管理,核給病假,俟無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後,再返校上課。
2.請學生確實執行自我體溫監測,每日測量體溫1次,並記錄,若發現有發燒(耳溫超過38℃)、呼吸道症狀者,每日早晚各測量體溫 1次,並記錄,應立即戴口罩並通報主管及醫務室,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若發病者為具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暴露風險者,應立即依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應變計畫」之個案通報及處置作為辦理。
3.宣導學生落實餐前、便後洗手及個人衛生管理,當各班內出現如呼吸道等需要採取飛沫傳染防護措施的疫情時,將委請醫務室指導學生增加執行手部衛生的頻率,並視需要督導學生落實執行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五、依照學校修正行事曆延後開學,但期中考與期末考期程不變,為符合教育部上課週數規定,教師可利用大班上課或晚上進行彈性補課,並請各系(所)遵照教務處補課之細部規定辦理。
六、暫停辦理大型集會或學術活動
本學期期間視疫情情況,暫停(取消或延期)辦理學術研討會、專題演講及系所活動等大型集會或學術活動。
參、本防疫措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及本校疫情,隨時調整相關防疫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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