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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學系

行政管理學系

壹、歷史沿革

  警政署顏前署長世錫以其豐富之實務經驗,洞悉好的行政管理人才是警察組織的靈魂,警察機關體制龐大,亟需行政管理人才,以便在人力、物力、財務等方面做好專業的計劃、組織、領導與控制。於是,自轉任警大校長接掌校務以來,顏前校長即積極倡設行政管理學系,責令規劃警察預算、後勤業務、事務管理……等專業課程,與增聘相關師資。經教育部於民國80年4月核可成立,准予同年7月1日設系招生,初期招生20名,警察行政管理人才於正科60期開始培育,復於88年奉教育部核准成立行政管理學研究所碩士班,使警察機關行政管理的學術研究與專業素質向前邁進一大步。

貳、教育目標

  警察行政管理,乃指有關警察機關、警察教育、警察人事、警察勤務、警察財務等之有效管理 ,俾達精簡與杜絕浪費之功。所以警察行政管理,就是警察機關為行警察任務與達成目標,運用合 理的警察織織與內部所需的人、財、物,作最高有效的措施,包括設計、規劃、監督、管制及成本 效益等管理評估與決策。

  承上述說明,於申設成立本系之時,設定「為警政事業奠定管理科學之基礎,以管理科學的精 神來謀求警政運作:最高度的合理化、最高度的經濟性、最大量的效率產出、最理想的人性管理, 與最精準的決策與執行」為本系宗旨,並界定本系內涵為「警政事業之管理科學」。   

   自80年創系以來,本系任務旨在培育具有警察機關組織設計與事務、後勤管理、人事行政與法制、警政與執法倫理、品德與美學素養、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諮商輔導與教育考選等專才,因此 更精簡明確修訂本系(所)宗旨為「培養行政管理人才,發揮警察組織功能」。   

  隨後承續創校校訓「誠」的傳統,發展以「道德為基礎、法律作指針、運用科學觀念、身體力 行」的教育原則,並設定明確的教育目標如次:

(一)倫理的情操:邀請畢業校友分享實務工作經驗,期勉在學同學力行「國家、正義、榮譽」校風與校訓「誠」,並透過本系特色課程「警政倫理」中專題影片觀賞與「道德兩難」案例探討,培養學生堅守工作崗位、貫徹警政與執法倫理的規範,將來領導組織成員樂觀進取、擁有奉獻與服務熱誠。

(二)法治的精神:依法行政原則乃支配法治國行政權之首要原則,也是當代行政法學強調之核心價值,故邀請職務法官與檢察官講授依法行政的法治觀念專題,透過實務案例與同學對話探討如何能夠根據法律規範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確實落實理論與實踐的整合。

(三)科學的觀念:現代科學包含自然、社會、思維等領域,在方法上重視「觀察」(致力於揭示自然真像)、「假設」(假定組織體系知識的系統性),和「檢證」(驗證研究目標的信度與效度),以掌握普遍規律的知識體系;所以,除了「方法論」與「研究方法」是本系、所之必修課程外,科學的觀念教學也融入各課程中。

(四)力行的行動:本系課程大量實務導向外,為期做中學,安排學生於二下及三下暑假期間分別前往基層派出所實習「勤務工作」執行、分局實習「業務工作」規劃與督導。勤務工作是警察的實際作為,透過實習讓學生熟悉繁瑣的規定與瞭解警察具體的任務;業務工作則是分別到「人事」與「後勤」兩個單位,觀摩業務分工與採購招標進行細節,返校後得以更精進對相關法律的知識。

(五)決策的分析:透過社團活動、系學會活動,與擔任學生隊部、學生自治幹部等管道,培養學生從領導與被領導、團隊合作、問題的發現、方案的規劃、立法的程序、政策的執行、績效 的評估等,開拓視野、培育胸襟與全局性決策分析之智能。

貳、核心能力

  為達本系之設立宗旨及訓練本系學生朝全方位管理專才之目標,課程規劃以完成五項核心能力為目標:「組織策略規劃能力」、「人文素養與執法能力」、「危機應變與處理能力」、「人事行政與法制能力」及「後勤事務管理能力」,分為基礎必修訓練與進階專業課程,建立循序漸進的課程架構地圖,同時,本系核心能力之訂定與精進,皆能與校院之核心能力相呼應。

(一)組織策略規劃能力:以修習警察組織與管理之理論與實務為重心,目的使學生熟悉警察組織理論,奠定日後學生擔任警職之基礎。主要課程包括:公共政策、行政學、警政規劃與執行、套裝軟體、系統分析與設計、警察組織與管理、組織設計、警政管理專題研究等科目。

(二)人文素養與執法能力:本系特別重視警察專業道德與執法倫理、人格陶冶與領導培力等養成教育,故課程內容注重討論警政倫理學學科領域研究發展的成果與現況,警察的裁量能力與倫理原則之應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國際公約、人權教育與警察執法等,期於多元文化紛立的現代社會建立「信賴」與「關懷」的新倫理觀,培育優質的執法知能。主要課程包括:邏輯與批判思考、管理哲學、宗教哲學、警政倫理學、社會學、心理學、警察諮商、情緒與壓力管理等相關科目。

(三)危機應變與處理能力:環境瞬息萬變,危機隨時都可能發生,任何組織皆不應以為有了預防措施就能高枕無憂,所有組織都應做好應變危機的準備。危機應變過程中需要四項任務:決策、團隊合作、實施應變計劃、聆聽;組織成員必需具備:審慎的決策能力、團隊合作特質、對不確定性的耐心和抗壓性、聆聽的技巧等條件或特質。故課程規劃上針對安全治理之籌畫與危機應變處理能力、緊急應變膽識、決策、心理輔導諮商和輔導技能等設計相關課程有:危機談判、警察危機應變與創傷治療、警察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警察諮商與心理治療、心理分析與非語言溝通、哲學諮商理論與實務等相關科目。

(四)人事行政與法制能力:本系為厚植人事人才,提升學生人事規畫分析能力,以勝任管理人員之職務,課程內容包括相關法規及管理訓練等層面,主要課程有:警察勤務、警察人事行政、警察人力資源管理、警察訓練發展、考銓法規專題等相關科目。此外,警察係專業的執法者,必須通曉相關法律方能遂行其任務,俾以依法行政,需熟稔公法科目,因此,本系於警察執法方面,主要課程包括:法學緒論、行政法、警察法規、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法學研究、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概要、刑事法專題研究等相關科目。

(五)後勤事務管理能力:警察工作的執行,必須依賴充足、堅實的後勤支援,當與人民進行採購招標時,亦須應用私法上的相關法律知識,為確實扮演此角色,本系於課程設計上,特別重視後勤管理,開設科目涵蓋:政府採購法、財務管理、辦公室空間規劃、事務管理、經濟學、會計學、政府會計、作業研究、成本效益分析等,期使同學更具有深度的後勤處理分析及管理能力。

參、本系特色
  人事等人才為目標。提供全方位理論與實務相關智能,厚植後勤及人事人才,以達學以致用。本系  為配合培育國內警察機關行政與管理專才,本系、所之設立係以培育警察機關後勤(總務)、的課程設計特色為:

(一)理論與實務結合:理論課程著重各面向均衡發展,實務課程邀請實務工作者到校演講或帶領學生走出校門到實務單位參訪,以增進理論與實務的結合,培養具備知識與專業技能,以及國際視野與領導能力等綜合素養之優秀幹部。

(二)多元與跨域學習:提供管理哲學、邏輯思辯、諮商輔導、資訊、財務、經濟、法律等多重選擇之課程,以配合學生未來就業發展,培育出警察機關所需要的全方位管理人才。

(三)德行領導與實踐:老師以身作則,團結合作,傳道、修業、解惑,班級導師每學期皆安排課程,增加與導生互動的機會,故雖「經師易得,人師難求」,但努力兩者兼顧。

為落實上述課程設計特色,並加強警察領導幹部之人性化管理與心理輔導諮商能力,提升警察專業倫理與警察機關工作環境品質,培育人文與美學素養俱佳、文武合一的領袖人才,本系特別著重下列教學特色:

(一)培養具警政管理能力之領導人才。

(二)激勵潛能與自主多元學習之態度。

(三)建立優良情操提升執法倫理品質。

(四)落實對財務預算後勤管理之知能。

(五)熟稔人事法制與警察人力之資源。

(六)提升美學素養與國際交流之能力。

肆、學術研究 

  本系向來將學術研究與專業表現視為系務發展的重點,在研究設備、空間與行政作業等方面,給予教師實質的協助。本系為本校唯一跨警政與管理二大領域之系所,為逹到行政管理系的設立宗旨:培養警察機關組織設計與事務、後勤管理、人事行政與法制、警政與執法倫理、品德與美學素養、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諮商輔導與教育考選等專才,本系教師在研究與專業表現除具有明確之學術研究方向與目標,亦藉由積極參與國內和國際之學術交流合作,展現優良之研究團隊精神與風氣。本系所之學術研究著重於:

(一)進行警察行政管理問題之專案研究,例如警政策略、領導、人力資源、預算制度及心理諮商輔導等專題。並利用本系所現有師資人力之統合,由資深教授領導跨域整合研究與
   計畫,團隊合作提升學術研究能量與品質。

(二)本系(所)教師及研究生於國內外期刊及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並積極出版警察行政管理專書之著作。

(三)定期舉辦行政管理學術研討會,進行學術交流,交換研究心得。鼓勵本系所教師提出與其他單位進行學術合作交流之項目及建議,拓展國內、外相關系所之校際學術研究計畫暨舉辦學術研討會,且持續與各大學之相關科系拓展學術交流活動,俾能在密切的溝通與學習中,而有全方位之發展。

(四)加強與實務機關之聯繫,定期舉辦座談會,瞭解實務機關之管理問題。

伍、學生發展

(一)就業:畢業時學生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經警察特考及格後,由內政部分發警察機關任用。

(二)進修:本校設有行政管理研究所,本系畢業生於服務滿一定年限經服務機關同意後,除可報考本校研究所外,亦可報考國內外各大學院校之研究所進修,攻讀碩、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