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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境警察學系

國境警察學系

壹、系(所)簡介

一、成立沿革
  「國境警察」一詞,依據「警察法」第5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明確定義為:「關於管理出入國境及警備邊疆」之全國性警察業務,因其事務具有全國性一致之性質,依憲法規定意旨,應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另,依「國家安全法」第4條規定,國境警察之主要工作乃入出境之管理及相關安全檢查兩大類。
  民國76年7月,政府宣布解除軍事戒嚴之後,於該戒嚴時期交由軍管之國境警察業務,依法回歸由內政部警政署掌理,復基於國內政治情勢變化與實際工作需求,致培育國境執法幹部迫在眉睫,乃由中央警官學校於民國79年成立國境警察學系,以開展新局。本系成立之初先聘有李震山教授兼系主任、蔡庭榕講師及刁仁國助教三位專任教師。歷經增聘師資、師生共同努力,以及學校的支持,迄今業已培育出許多優秀國境管理及執法的幹部,分別任職於機場、商港、漁港、入出境管理局(現改制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負責貨櫃安全檢查)、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及其他國境執法和國家安全相關之機關,以確保國家利益與社會安定,對國家安全、社會安定有相當的貢獻。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國際化與自由化,入出國境之人流數量日益攀升。再者,臺灣從早期歷史演進至今,主要係由外來移民者所共同組成之社會。而就移民者之背景分析,18、19世紀時,係由大陸東南地區之渡海移民者所組成;20世紀末及21世紀初,東南亞移民者移入臺灣日益增多,加諸大陸人民因為「社會交流」入臺且長期定居者亦不斷增加,因而在本系現有師資、教學資源等基礎上,在民國94年成立了「移民研究中心」,欲結合國內外學者力量共同研究此等新的移民現象,俾能對移民相關議題:例如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等外來移民者之面談機制、停居留、長期居留、永久居留、定居、歸化及照顧輔導等問題;移民犯罪之查察、收容、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等事項進行深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言而能提供作為政府施政之參考。
  民國100年1月,移民署來函指出,為應該署用人需要及培植優秀移民行政專業人才,建請國境警察學系增設移民事務組,並自100學年度起招生。隨後本系經由一定之申請程序,獲得教育部等相關行政部門同意,於民國100年9月開始招考移民事務組學生。因此,本系也將分成兩組,一為「國境管理組」,畢業後參加國境警察特考,及格後赴警察相關機關擔任國境警察工作;另一為「移民事務組」,畢業後參加移民特考,及格後赴移民相關機關擔負移民有關業務。
  本系早自民國85年起即積極推動成立獨立之「國境警察學系碩士班」,並曾奉教育部於87年11月17日台(87)高(1)字第87127313號函,同意進行籌設國境警察研究所碩士班;並進而於88年2月10日台(88)高(1)字第88014450號函核定同意招生在案;然而,因為行政院推動組織精簡案,而暫緩辦理該案。惟基於安全環境變遷之國境管理學術研究及與維護國家安全相關之移民署、警政署、海巡署等任務與高階人力發展需要,致在民國93年,先暫時於本校外事警察研究所之下,增設「國境警察組」以暫時因應需求。然最後歷經近20年的努力,終於在104年6月9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40135610號來函同意設碩士班。並自105學年度起開始獨立招生。且於民國104年10月21日辦理「國境警察學系碩士班」揭牌。

二、系(所)宗旨及教學目標
  本系(所)之主要宗旨,乃為培育我國國境執法之優秀幹部;本系的專業教育及學術研究,在我國國境安全維護的領域之中,是屬於相當重要的一環。在21世紀之現代國際社會中,隨著跨境治安問題之日益嚴重,各國在抗制跨境犯罪之防治策略上,均非常重視國境安全的教育及執法工作。鑑於我國快速國際化,有關外籍人士入出境、停、居留,甚至永久居留之問題日益複雜化,出入境管理與安全檢查業務之順利遂行,對國境管理及國土安全而言,極為重要。再者,海港、海岸之人員、貨品、及船隻交通工具等入出境之管理等,均為本系所之研究主題。亦即,本系所旨在培養國境管理、國土安全、國境執法及反制恐怖主義相關政策規劃與研究、解決實務問題之國境執法高級人才。
  本系所教育目標如下:
  (一)基礎教育
  本系所學生大多自於高中、高職之文史科組(亦有部分理組學生),畢業後授予法學士。本系所主體為4年制大學部學生,基礎教育之主要目標有五:
  1.培育具備敏覺能力之國境安全與管理案件預防及執法專業人才;
  2.培育具備縝密思維能力之國境情報蒐集、研析專業人才;
  3.培育具備科學精神之國境安全與管理政策分析與執法專業人才;
  4.培育具備宏觀視野之國際警察合作方案規劃與執行專業人才;
  5.提昇國境安全管理與國境執法領域學術研究水準。
  (二)實習教育
  二年級學生於暑假至警察單位實習基層警員及巡官或相當職務之警勤業務;三年級學生至航空警察局、保三總隊、港務警察局以及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實習國境警察相關業務,俾將所學與實務相結合,以奠定未來適任國境警察幹部之基礎,並發揮教、用合一之功能。
  (三)深造教育
  民國93年本系在外事警察研究所下分設「國境組」碩士班,招收國內外大學畢業生或同等學歷者,並且與國防部政戰總局合作,每年開放一至兩名在職進修名額,碩士班修業二至4年,授予法學碩士。研究所主要目標有五:
  1.培養國境警察高級專業研究人才;
  2.提升國境警察國境執法能力;
  3.培育國土安全、國境管理、國境執法之研究人才;
  4.培育各國移民制度之研究人才;
  5.持續提昇有關國境警察之學術研究。

三、重要人事變遷及系(所)大事

  本系首任主任李震山教授,係本校正科39期行政警察學系及警政研究所第8期警察行政組畢業生,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乙職;李震山老師於民國79年6月至82年7月,及民國85年8月至86年7月,兩度擔任本系系主任一職,在其任內本系重要事蹟如下:

(一)系上專兼任老師共同撰寫「入出國管理及安全檢查專題研究」專書。
(二)加強與國外國境警察學術與實務機關交流,民國81年李主任與許文義、刁仁國兩位老師共赴德國國境警察署(Bundesgrenzschutzbehörde)及英國相關機關參訪。民國83年邀請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撰有著名警察法教科書的Heinrich Scholler教授來臺講學,以德國外國人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警察法之新發展趨勢為內容,嘉惠本系師生及國內警察法學研究者。
(三)本系教師除積極申請國科會研究案外,李主任並率系上同仁接受行政院研考會(我國集會遊行法執行之研究)、交通部觀光局(違反風景特定區管理事件暨旅遊安全相關問題檢討改進之研究)、農委會林務局(森林遊樂區管理案件法律問題探討)、國家安全會議(參酌國外立法完備我國國家安全法制之研究)等政府機關委託之研究案,成效良好。
(四)重視並加強與國境管理實務機關互動,系上教師利用寒暑假期間赴實務機關考察,交流理論與實務,並將考察報告撰成學術論文發表。

蔡庭榕副教授於民國79年至本系服務,於民國86年至90年擔任系主任乙職,在其任內本系重要事蹟如下:
(一)與多位老師共同編纂「外事及國境警察百科全書」,更進一步奠下本系國境警察之學術基石。
(二)首次向教育部申請成立國境警察研究所碩士班,本案於民國88年2月10日,曾奉教育部臺(88)高(一)字第88014450號函核定同意招生10名研究生在案,但因行政院主計處考量經費問題,並將本案併入警政改革方案,因而未能同意開辦國境警察研究所碩士班。

謝立功教授於民國88年至本系服務,90年接任系主任,97年調升為入出國及移民署副署長,其後擔任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老師擔任系主任時期,本系重要事蹟如下:
(一)發行「國境警察學報」創刊號。
(二)本系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締結為姐妹系所,共同朝跨校研究中心努力,進行多方面的學術合作。
(三)本系成立「移民研究中心」,作為政府關於移民施政之智庫。
(四)在本校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班之下,新增設「國境組」。

汪毓瑋教授於民國96年接任系主任一職至民國102年7月止,汪老師同時兼任本校「恐怖主義研究中心」主任,在其擔任系主任時期,本系重要事蹟如下:
(一)重新設計本系之課程,計分類成:警察專業、國土安全、恐怖主義、人口流動與國境管理等五大群組,而能走向更專業的學術發展。
(二)邀請美國、英國、澳洲、印度等國際學者和專家與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等大陸學者來臺參加「防制人口販運國際研討會」;邀請「歐洲司法合作組織」與「歐洲刑警組織」之人口販運主管首次來臺參加本次會議,除了宣揚我國防制人口販運及相關學術研究之成果外,亦安排「歐洲司法合作組織」與「歐洲刑警組織」之代表與刑事警察局林局長會晤,蹉商未來臺歐可能之多項合作議題,為未來我國在歐洲地區設立聯絡官事宜作出重要貢獻。
(三)為了因應移民署的用人需求與請求,積極籌設成立「移民事務組」,並於民國100年開始招收801移民事務組學生,並且重新設計該組課程,與原有之「國境管理組」有所區隔。
(四)將「國境警察學報」更名為「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學報」,以因應安全環境變化及國境概念、運作之新發展,以及對應本系課程之重新設計。

陳明傳教授分別於民國83年至85年,及民國102年起,兩度擔任本系系主任,陳老師之學術專長包括各國警察制度比較、刑事司法制度、國土安全、行政管理、警察行政。在其擔任系主任時期,本系重要事蹟如下:
(一)將社區警政與警政品質管理之高階警政哲學、理論與實踐,與國境警察學術作適切之結合與運用。
(二)成立國境警察研究所碩士班,並於105學年度開始招生。

四、課程設計
  本系於民國79年成立之初,當時之課程設置,主要係著重於入出境管理及安全檢查之理論與實務。但是,近年來,「國境」之定義已不同於以往,已不再限於實體且已向外展延;必須在風險管理脈絡下,從預防安全之角度來掌握國境管理與執法之範疇,而能在威脅或危險發生前就加以防阻;且必須從「層級防衛」之概念來進行安全設計,而能有多個屏障以減少攻擊成功之機會。
  為因應國際化與全民防衛時代的發展,主要培養具國際觀之優秀國境安全管理人才為宗旨,課程強調專業與通識之均衡,重視理論與實務之印證,並充分利用本校其他系所的資源與本系課程相結合,具有廣泛性、針對性、發展性、獨特性的完整課程架構。因此本系規劃以「警察專業」、「國境執法」、「國土安全」、「恐怖主義」與「人口移動」等五大主軸為教育學生之重點,並強調理論結合實務之學習目標。在規劃課程架構之理念方面,主要是以警察專業、國境執法、國土安全、人口移動與恐怖主義五大軸心為主,完全配合本系之國境管理專業目標及符合實務單位需求之教育內容。

五、教學上的特點
  就教學上的特點而論,本系所規劃之「警察專業」、「國境執法」、「國土安全」、「恐怖主義」與「人口移動」等五大專業主軸,具有以下之特點:
  (一)廣泛性:適應安全環境變動與學術發展需求。
  (二)針對性:配合實務單位需求並與其它大學之學術研究接軌。
  (三)發展性:教師具有競爭之專業能力,並因應國際學術新的發展趨勢。
  (四)獨特性:有別於其它各系之課程,且各課程避免重覆,致不受外在實務單位變化,而有永久存在價值。
  因此本系規劃以「警察專業」、「人口移動」、「國境執法」、「國土安全」與「恐怖主義」五大主軸為教育學生之重點,並配合未來工作重要核心能力與業務設計課程,強調理論結合實務之學習目標。

六、學術研究及發展方向
  因全球化發展使各國間之距離越來越近,且互動越來越頻繁;帶來了各項有利國家發展之利益,但同時也給犯罪者帶來了更多之利便,手法亦越趨複雜與多樣化。致傳統警察之工作必須「革新」,以因應此等趨勢。因此本系教育必須培養未來警察由以往「被動」之服務,逐漸走向「主動」調查分析與預防犯罪之工作。且隨著美國「國土安全」之呼籲,歐洲國家持續「社會安全」之重視,打擊恐怖份子、不正常人口移動、武器擴散、毒品走私、洗錢等跨國(境)犯罪與組織犯罪,已為各國警察之首要工作。本系學術研究之重點(特色)如下:
  (一)國境執法方面:國境警察之理論與實務,各國有關機場、港口安全檢查、海岸巡防之法律與制度,跨國(境)犯罪與國際刑事司法之互助,兩岸關係法制與安全實務,其它相關研究。
  (二)國土安全方面:國安機制與國土安全之理論與實務,國境安全管理政策與實務,警察危機管理之理論與實踐,威脅鑑定與弱點評估方法學,其它相關研究。
  (三)恐怖主義方面:國際恐怖主義之理論與實務,反恐警察學之發展與實踐,、恐怖活動與組織性犯罪,恐怖組織分析及恐怖活動反制措施,其它相關研究。
  (四)人口移動方面:人口移動之理論與實務,各國入出國管理與國境執法之法律與制度,各國之國籍制度、入出國境證照查驗及難民管理制度,國際移民與面談機制及移民輔導與照顧,其它相關研究。
  (五)警察專業方面:包括一般警察執法基層領導幹部所需之專業知識與技能,諸如:射擊、柔道、憲法、警察學、刑事法、行政法、警察法規等。
  為因應國際恐怖主義與非傳統安全等新威脅時因應之檢討與革新,本系所發展方向如下:
  (一)積極且有計畫地開設與實務相關之課程,期能與時代脈動相配合,使在校生能夠充分吸收新知識與實務經驗。
  (二)鑽研與本系所相關之學科,為產、官、學各界提供警察處理涉外案件的理論基礎與實務經驗。
  (三)研究以實用為導向之國境警察執法課程,以提出有關移民制度、國境安全問題之對策,提供實務單位作為施政參考。
  (四)與國外相關之學術單位及實務單位合作,建立跨國性之學術研究以及進修,藉以開展國際視野及建立宏觀之國際觀。
  (五)增進學生處理跨國性犯罪及國際警察合作之能力,藉學術研究,開展跨國性之實質合作。
  本系所大學部學士畢業生就業之領域,多係為移民、國境警察或一般行政警察機關,與畢業生所學之專業知能,彼此具有相當高度之密切關聯性,且在各服務單位總體表現值得肯定,整體而論,本系所培養之畢業生,表現良好,且相當優質。
  本系畢業生之專業能力頗符合系(所)設立目標及治安機關用人需求期望,在升學與服務方面均有良好表現,且畢業生對系(所)亦具有良好的滿意度。例如通過特考的錄取比率較高,已能檢定畢業生的專業知能,並確保畢業生在通識素養、基礎學科、專業學術、治安知(技)能及國家、社會責任和治安倫理上之職能水準,均達到系(所)設立目標。畢業生不論在升學、就業均有良好表現,且獲得治安機構、校友等相關機構或人員的高度評價。

貳、歷年重要事項摘要

年度 重要紀事
79 本系成立,首任系主任係為李震山教授。
80 本系於民國80年首度舉辦「外國入出境管理」學術研討會,開本校系所年度學術研討會風氣之先。
81〜
82年7月   李震山教授擔任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法規會委員,以利拓展本系與校外學術及實務機構之聯繫。
  李震山教授於82年8月至83年7月獲行政院國科會獎助,赴德國訪問研究一年,卸除系主任職務。
83 陳明傳教授接任系主任。
85 李震山教授再任系主任,賡續推動國境警察學術研究工作,並定期參與內政部主持之「入出國及移民法」草案相關諮詢工作與會議。
86   86年8月1日李震山教授奉派擔任任本校法律系系主任及法研所所長。
  蔡庭榕副教授接任系主任。
88 首次向教育部申請成立國境警察研究所碩士班,本案曾於民國88年2月10日奉教育部臺(88)高(一)字第88014450號函核定同意招生10名研究生在案,但因行政院主計處考量經費問題,並將本案併入警政改革方案,因而未能同意開辦國境警察研究所碩士班。
90 謝立功教授接任系主任。
91 發行「國境學報」創刊號。
91 本系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締結姐妹系所,共同朝跨校研究中心努力,進行多方面的學術合作,提昇教學與研究品質。
93 在本校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班之下,新增設「國境組」。
94 本系成立「移民研究中心」,作為政府關於移民施政之智庫。
94 本系第2次向教育部申請成立國境警察研究所碩士班,但教育部回覆,因師資不足之問題,因而未能同意開辦國境警察研究所碩士班。
96   汪毓瑋教授接任系主任。
  重新設計本系之課程,計分類成國土安全、恐怖主義、人口流動與國境管理等四大群組。
97 為擴大研究生來源,協調國防部同意提供經費每年推薦2名「外加」之甄試名額報研究所。
98 舉辦「防制人口販運國際研討會」,除邀請外國、中國大陸學者出席外,亦邀請「歐洲司法合作組織」與「歐洲刑警組織」之人口販運主管首次來臺參加本次會議,宣揚我國防制人口販運及相關學術研究之成果。
100 依據本系學生畢業後工作之必要知識與技能需求及國境管理之學術發展,配合考選部之要求與規定,而在「警訓警考」分軌實施特考的新作法下,重新設計了國境警察特考之考科。
100 成立「移民事務組」,首次招收801移民組學生。
100 「國境警察學報」更名為「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學報」。
102 陳明傳教授接任系主任。
104 民國104年6月9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40135610號來函同意設立國境警察研究所碩士班。民國104年10月21日辦理『國境警察學系碩士班』揭牌。
105 參與「大學校院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舉辦2016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出版「移民理論與移民行政」、「全球化下之國境執法」、「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等三本移民之專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