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通報】1132碩士班部分時間在職生,免修習學科補修課程申請書
發布日期 :
2025-02-10
一、依據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事項及113年研究所教育計劃碩士班補修規定:
1.現為全國警察機關陞遷序列表第9序列或中央警察大學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之警正警察官職務以上人員(海巡機關與前開序列官等官階相同之警正警察官職務以上人員)
2.職務列等相當之薦任以上公務人員
3.官階相當(上尉)或以上軍職人員
前揭人員得申請免補修【警察學】及【警察法規】
二、欲申請者請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中午前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系辦公室核章。
三、補充說明:依據本校學雜費繳費須知規定略以,學分費用係依各所應修畢最低總學分數予以平均分配於各學期繳納。即補修學科課程並未收繳學分費,爰無退費。
公告單位: 註冊組
公告人員: 鄧玲礽
聯絡電話: (03)3282321分機4174
1.現為全國警察機關陞遷序列表第9序列或中央警察大學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之警正警察官職務以上人員(海巡機關與前開序列官等官階相同之警正警察官職務以上人員)
2.職務列等相當之薦任以上公務人員
3.官階相當(上尉)或以上軍職人員
前揭人員得申請免補修【警察學】及【警察法規】
二、欲申請者請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中午前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系辦公室核章。
三、補充說明:依據本校學雜費繳費須知規定略以,學分費用係依各所應修畢最低總學分數予以平均分配於各學期繳納。即補修學科課程並未收繳學分費,爰無退費。
公告單位: 註冊組
公告人員: 鄧玲礽
聯絡電話: (03)3282321分機4174